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凉城县图书馆组织举办《公共图书馆法》培训班

      2018年1月1日上午,凉城县图书馆举办《公共图书馆法》培训班,凉城县文化局局长张旭出席培训班,各乡镇分管领导、文化站站长以及图书馆全体职工参加培训。

 
    《公共图书馆法》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通过,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,共6章55条,对公共图书馆的设立、运行、服务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作了详细规定。该法是我国第一部图书馆专门法,是为了加强对公共图书馆管理,推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,明确公共图书馆事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向,目的就是要用法治思维、法治手段来推动公共图书馆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,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公共读书阅览权利而制定的法规,使人民群众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,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,在图书馆界是一件鼓舞人心的大事。
      培训班上由我馆馆员对《图书馆法》进行了详细解读,同时,我们利用LED显示屏、微信公众平台、展板等途径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。 使凉城县图书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、熟知、掌握《图书馆法》。
        今后,凉城县图书馆将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,以《公共图书馆法》为准绳,加强队伍建设,切实履行好职能职责,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,提高图书馆的利用率和服务水平,用快捷、高效的服务,为广大广大群众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,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,让人民群众免费、均等地享受到文化发展成果和公共文化服务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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